第348章 材料来源说不清

仍然没有写:

他撒谎。

那是判断。

不是这张记录现在能直接证明的事实。

——

律师继续问:

“周可可送件是哪一次?”

周建国明显不愿再谈。

“她就是帮忙跑过几次。”

“哪几次?”

“高考前那段时间。”

“具体日期?”

“我怎么会记一个孩子哪天帮我送文件?”

“材料是什么?”

“普通资料。”

“什么叫普通资料?”

“一些整理件。”

“含不含苏女士签名影像?”

“不知道。”

苏慧兰的手缓缓收紧。

不是因为周可可突然成了核心责任人。

恰恰相反。

一个十八岁左右的女孩。

如果真的只是父亲说:

帮我把这个袋子送过去。

她很可能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。

而现在。

周建国一旦需要解释材料来源。

第一反应却开始往她身上放。

“可可是你女儿。”

苏慧兰忽然说。

“我当然知道。”

“你刚才说她什么都不懂。”

“对。”

“那她怎么又变成材料来源的一部分了?”

周建国皱眉。

“我没说她是来源。”

“我只是说。”

“有些材料可能经过她的手。”

“那材料谁给她?”

“我说过。”

“有时候我。”

“有时候办公室。”

“谁告诉她送到哪?”

“可能是我。”

“她自己决定送去代办公司的?”

“当然不是。”

这一句太快。

说完。

周建国自己都停了一下。

律师的笔也停了半秒。

随后继续写。

没有人抓着一句话就宣布什么。

可范围已经清楚了一点。

至少:

如果周可可确实送过。

地点不是她凭空自己选。

是成年人安排的跑腿。

——

周建国很快补:

“这说明不了任何问题。”

“当然。”

律师道。

“送件只证明送件。”

“我们不会写成她知道内容。”

“更不会写成她指示使用签名。”

周建国脸色反而更难看。

因为律师把他刚想模糊出去的空间。

切得太干净。

不能拿周可可“送过”三个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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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覆盖:

是谁准备。

谁决定。

谁知道业务。

“真正需要您回答的。”

律师继续。

“是您作为长期对接代办公司的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