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问过莎莎姐,为什么不尝试自己做点吃的。
她说,总有高手会炸厨房,不幸的是,他们两个都是高手。
莎莎姐跟我半躺在沙发上,指挥着两位男士收拾残局。
然后无比憧憬地说:“清欢,你说以后你跟我过,顾云帆跟老郑过,这样是不是每家都有一个会做饭的了?”
郑风师兄过来擦桌子刚好听到:
“你要不要听听你自己说的是什么惊世骇俗的鬼话,你脑子二进制的吗?”
哈哈哈,这两个人斗嘴也很好玩。
跟来的时候一样,两个人一个抱着锅,一个抱着碗走了。
帆哥还在厨房里给我煮老姜水,准备一会儿泡手泡脚。
唉,出院之后体重下降太多,脂肪不够,保温不足,我最好的装备上身,冻疮还是雨后春笋一样的。
现在两只爪子又惨不忍睹了。
倒是脚上还好,今年只有小脚趾上各一颗。
“你早点在冬天抛弃你的解放鞋,去年脚上也不会有这么多冻疮的。
一会儿可以在客厅泡脚,我买了泡脚桶。”
我泡完手泡脚,帆哥捏着我的手指给我一点点涂冻疮膏。
我顺便跟他交流下明天家教可能会出现的问题。
“方法肯定是有效的,只要他愿意配合。大多数学生是一边厌恶,一边强迫自己去学。
这种生理性的排斥,结果自然是毫无学习效果。
换种新方式,哪怕不那么靠谱,只要他愿意接受与配合,都会有效果的。”
说的我心里安定多了。
帆哥真好,但是时间已经很迟了呀。
“帆哥你明天八点半考试,早点回寝室休息吧。”
帆哥不回答,用棉签给我每个冻疮均匀地涂上冻疮膏,凉凉的,很舒服。
涂完了也不放手,也不嫌脏,抓着我的手不放,就这么看着我。
“欢欢,可不可以不要赶我走?”
?!
这还是我清冷学霸顾大神吗?
这满脸无辜的“狗”感是怎么回事?
“明天要考试的呀?”
我没有赶人走的意思,我住的是人家的房子,但是,考试重要啊。
“我明天六点半赶过去,还来得及的。”
我有点慌。
所以真的是“同居”?